服务条款 (版本 1.01)

发布日期:[25] [04] [2025]

我们”、“我司”、我方本公司

 

英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其代理以及代表我司向您提供服务(定义见下文)的所有人员

 


指所有使用我司服务的个人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英途帐户的用户、发件人、托运人、以及所有经您明确授权、并得以使用本服务的授权用户

 

代理

 

指经我司正式指定并合法授权,根据本协议及本服务条款(定义见下文)向您提供服务的任何个人或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我司的客服代表、司机及企业合作伙伴

 

协议

 

指您与我司之间就本服务的提供及使用所建立的合同关系,包括本服务条款及所有相关文件,并在您接受本服务条款及支付相应费用后即时生效

 

授权用户

 

指经您明确批准并赋予适当权限,得以通过英途网站(定义见下文)登录您的英途帐户以协助或使用本服务的个人

 

取件

我司代理或其他经合法授权人员,在预先指定并通知我司的发件地址(定义见下文)处,实际提取您的包裹的时刻

 

企业合作伙伴

 

我司基于合作协议共同提供本服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皇家邮政、中国邮政、阿森迪亚(Asendia”)、比利时邮政、Parcelforce WorldwideUPS,以及我司不时授权的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企业

 

包裹

指依照本协议和服务条款妥善包装并安排自发件地址送至收件地址(定义见下文)的任何包裹、箱子或容器

 

税费

指因履行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所有税款及费用,无论由英国或收件国征收,包括但不限于征费、关税、海关税、消费税,以及任何性质相似的税费、附加费、罚款、收费、利息或其他与税费评估相关的费用

 

英途仓库

我司用于提供服务的主要地点,即 Unit 2a Ace Mill, Gorst Street, Chadderton, United Kingdom, OL9 9QH,以及我司为提供服务而可能采用的任何其他备用仓库

 

英途帐户

指您在英途网站注册后,通过提交个人信息(包括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及唯一密码)并完成电子邮件确认程序验证所创建的专属账号,该账号作为安全平台,用于访问和管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本服务条款(包括本文中引用或通过超链接提供的所有其他条款、政策、通知、指引及表格,以下统称服务条款”)构成您使用本公司服务及访https://www.ytuk.co.uk/下称英途网站”)的全部及唯一协议。

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服务条款。接受本服务条款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您的同意,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服务条款约束,并同意我司按照《网站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数据。

我司保留随时修订、修改或补充本服务条款的权利,且无需另行通知。您有责任定期查阅本服务条款,并建议您关注英途网站《最新动态部分。本服务条款的变更自英途网站公布之日起生效,此类更改将仅适用于生效后签署的协议,对修订前已生效的协议不产生追溯效力。任何更改的通知将在更新条款发布于英途网站《最新动态栏目之日视为已发出并生效。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不接受之处,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或访问英途网站。若您未满 18 周岁或未达到英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意年龄(“法定年龄”),则必须在获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许可后方可使用服务,且该父母或监护人须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服务条款若您不确定是否已达到法定年龄,或对相关内容存在疑问,请在使用服务前寻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指导。对于未成年用户,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代表该未成年人接受本协议及服务条款,并对英途帐户的使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无论该英途帐户目前是否已开通或将来是否建立。

1. 关于我司

1.1 我司是:

1.1.1 英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一家依照英國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及营业地址为 Unit 2a Ace Mill, Gorst Street, Chadderton, United Kingdom, OL9 9QH

1.2 我司的业务范围:

1.2.1 运输服务:

(a) 我司负责安排并协调在英国境内的包裹配送,以及从英国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民国我司不时提供服务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配送。

(b) 您通过英途网站提交服务订单(下称订单”)即表示您明确授权我司委托司机或企业合作伙伴,根据您在订单中注明的日期及任何特定要求(如有),提供相应的包装材料。

(c) 在您收到包装材料后,您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将其妥善包装,并在约定的取件日期(通过英途网站安排或通知我们的客服代表)安排我司指定的司机或企业合作伙伴,自您所指定的发人地址取件包裹(下称发件地址”)。该包裹随后将被运输至英途仓库进行后续处理。

(d) 包裹抵达英途仓库后,我司将根据本协议和服务条款对包裹进行检验,以确认其符合相关要求。如检验过程中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禁运物品(定义见下文)、超重包裹(定义见下文)或包裹损坏等问题,我司将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限内通知您。

(e) 在任何已识别问题解决后,包裹将移交我司的企业合作伙伴,由其负责将包裹最终送达指定的收件地址(下称收件地址”),并采用您在下单时选择的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或在企业合作伙伴提取包裹前经修订的其他方式,前提是该方式可用且需支付相应的差额费用。有关更多信息,请通过下文第1.3条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系。

1.2.2 仓储服务:

(a) 在完成本服务协议第1.2.1(a)至1.2.1(d)条款中规定的程序后,我司将在英途仓库内存放包裹,并按照本服务协议向您收取仓储费用。只要您提前全额支付所有适用的仓储和运输费用,即可选择任何日期安排将包裹送达收件地址。

(就本协议而言,运输服务”与“储存服务”统称为“服务”)

1.3 如何联系我司:

1.3.1 您可以通过使用英途网站右侧或底部提供的联系方式图标(下称联系方式图标”)来访问我司的客服人员

1.3.2 如果联系方式图标不可见或无法访问,您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与我司联系:

(a) 电子邮件 发送邮件至 service@ytdeals.co.uk

(b) 电话 拨打 +44 0161 5630 928。电话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格林威治标准时间上午9:00至下午5:00(不包括英的银行及公共假期);以及

(c) 二维码 扫描英途网站上提供的二维码,通过微信或小红书我司的客服取得联系。

2. 您的义务

2.1 在使用我司的服务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通过接受本服务条款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即表示您同意受本服务条款的法律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则无权使用我司的服务。

2.2 通过使用我司的服务,您声明并保证:

2.2.1 您具有订立本协议所必需的法律行为能力、权利和资格(如果您未达到法定年龄,则声明已获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必要同意)以及

2.2.2 您将仅为合法目的使用本服务,并严格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适用于您居住国和收件地址国的所有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指令、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要求。

2.3 您同意确保:

2.3.1 在注册英途账户或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冒充任何他人

2.3.2 我司为履行本服务而提供的任何运输方式和/或包装材料均适合并符合您预期的使用目的

2.3.3 所有的包裹(包括包装材料及其内容物)应在完成上述第1.2.1(c)条款之前均已充分、妥善地准备、包装、固定、缠绕、贴标和/或标记(下称“取件准备”)。该准备应以足以保护内容物免受处理、运输及相关操作中常见风险影响的方式进行,同时应充分考虑内容物的固有性质、特性以及所选择的运输方式。

2.3.4 包裹及其随附的任何文件(如适用)必须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所有要求,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2.3.5  必须至少在预定从发件地址收取件包裹前24小时通知我司的客服以及

2.3.6 如取件未能成功,您应立即通过第1.3条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我司的客服。

2.4 在必要时,您应允许我司及其授权代理合理进入发件地址,以便安全、顺利地取件您的包裹。

2.5 您确认并同意,因您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均由您自行承担。

2.6 您同意对因您不当使用本服务(下称服务不当使用”)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索赔、诉讼、程序、损失、损害、责任、费用及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进行抗辩、赔偿,并使我司及其代理免受任何损害。就本协议而言,服务不当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禁止物品、虚假订单、不遵守适用的税务及海关义务(包括不准确申报或未支付适用税)、未能遵守包裹的取件准备以及因您提供的不完整、不准确或遗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件地址、发件人姓名、发件人电话号码、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号码、海关申报、邮政编码或其他成功送达包裹所必需的任何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派送问题,无论该服务不当使用是否为故意或非故意行为。

3. 我司的义务

3.1 一旦完全满足取件准备且包裹严格符合本协议的服务条款,我司将收取和接受您的包裹。包裹一经收取或接受,其所有损失风险及任何损坏责任将立即转移至我司。此后,我司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包裹送达收件地址。

3.2 尽管本协议另有规定(包括任何适用的政策或指南),如遇特殊情形,我司保留在情况合理且经过单独酌情决定后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调整措施的权利:

3.2.1 调整包裹的取件、处理或送达过程中所采用的运输方式或时间;

3.2.2 暂停或修改部分包裹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包裹、调整包裹尺寸及数量;或

3.2.3 根据特殊情形对服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3.3 因实施第3.2条所述措施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原则上由我司承担;但如该特殊情形系由您自身原因或行为所致,则由您承担相应的额外费用。

4. 下订单

4.1 您在英途网站选择所需服务后,必须按照屏幕上显示的指引完成订单的全部操作。

4.2 作为下订单的重要条件,您必须以完整、准确的方式提供所有必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发件人的全名;

(b) 完整的发件人地址;

(c) 发件人的完整联系电话;

(d) 收件人的全名;

(e) 完整的收件人地址;

(f) 收件人的完整联系电话;

(g) 储期限 如适用);

(h) 您选择的任何适用保险选项;

(i) 包裹规格(包括重量及尺寸);

(j) 有关包裹内容及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类别、数量及价格);以及

(k) 其他您所请求的任何额外服务(例如,额外包装或上门派送)。

未能提供上述任一项信息可能导致订单流程的延误或取消。

4.3 您声明并保证,第4.2条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描述及细节均为完整、准确、真实,并足以确保服务的正常处理,进而完成订单。尽管已提供上述信息,您仍应对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信息不准确或遗漏而导致延误、处理错误或其他问题,您将对此承担唯一责任。

5. 取消订单

5.1 若您希望在订单提交后取消订单,须以书面形式通过第1.3条所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我司, 并在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情况下,订单取消方为有效:

5.1.1 我司方尚未向您派发任何包装材料;

5.1.2 您尚未向我司发出任何包裹;或

5.1.3 我司尚未从英途仓库向企业合作伙伴交付任何您的包裹。

5.2 未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取消请求将被视为无效,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6. 包装材料

6.1 对于每份订单,我司将免费向您提供一包装箱供使用。该包装箱价值为 £3.00,尺寸如下:

(a) 长度:48 厘米;

(b) 宽度:48 厘米;以及

(c) 高度:48 厘米。

6.2 向发件人地址送达包装材料将收取每次£5.00的费用

6.3 为防止服务不当使用,若您需要额外包装材料,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

(a) 每箱尺寸与第6.1条所述相同的包装箱额外收费 £3.00;以及

(b) 每件经入库后装箱处理且尺寸均小于30英寸的自备行李,均收取£10.00费用。

6.4 若在工作日下午2:00之前(“截止时间”)下单,则包装材料将于当日发出,并于次个工作日送达。相反,若在截止时间后下单,则视为于下个工作日发出,并于第二个工作日送达。

6.5 如果您拥有任何未使用的包装材料,您可以(仅在曼彻斯特区域内):

6.5.1 选择与包裹同时收取这些包装材料。在此情况下,必须在安排包裹取件时确认是否未使用的包装材料;以及

6.5.2 以适于转售的状态将其退还给我司,经核实后我司可就相应费用予以退款;或者

6.5.3 选择保留这些包装材料,届时不予退款。

6.6 对于曼彻斯特区域以外的运输,未使用包装材料的收取服务(按6.5条款规定)将仅由我司自行决定,并依据具体情况及适用条件提供。有关更多信息,请通过文第1.3条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系。

7. 包装材料的争议

7.1 若您对包装材料表示不满或提出我司合理认定为无理或干扰正常业务的投诉,我司保留终止提供服务及解除本协议的权利,以避免进一步的不便。

7.2 协议终止后,您须自费将所有未使用的包装材料(包括免费提供的包装箱)退还至英途仓库。若未能按要求退还,我司有权从退款中扣除相应替换费用。

8. 附加服务

8.1 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除标准服务及包装材料外,我司可向您提供下列按收费服务标准提供的附加服务及材料(下称附加服务”):

8.1.1 附加包装材料:

(a) 额外加固密封胶带,每单位收费 £1.00;

8.1.2 包裹加固服务:

(a) 胶带加固,每个箱子收费 £2.00;

(b) 加强胶带加固,每个箱子收费 £5.00;

(c) 加强胶带缠膜防潮加固,每个箱子收费 £10.00;

8.1.3 上门搬箱服务(仅限曼彻斯特)

(a) 有电梯使用时,每个箱子收费 £3.00;

(b) 无电梯使用时,每个箱子收费 £5.00,但前提是发件地址位于三层及以下;如发件地址超过三层,则须事先与我司的客服协商并获得批准;

8.1.4  定制乐器包装服务:

(a) 定制蜂巢板包装,每件收费£38.00;以及

(b) 定制纸箱包装,每件收费£18.00。

8.2 您的书面申请,我司可提供定制加固及其他定制附加包装材料。此类请求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我司的客服批准后方可办理。批准与否及相关条件均由本公司全权决定,且须以您支付适用费用为前提。

8.3 所有附加服务的提供均以相关材料和服务的可用性为前提。在提前合理通知您的情况下,我司保留对附加服务费用进行酌情调整的权利。

9. 配送选项

9.1 我司为包裹提供多种配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9.1.1 空运

(a) 空运作为一种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提供,预计自发件地址取件日起,空运配送时间约为1421个工作日。若您需加急配送,建议优先选择空运

9.1.2 海运

(a) 海运作为一种经济高效的运输方式提供,但不适用于对运输时效有严格要求的订单。预计自发件地址取件日起,海运配送时间约为10至15周;对于偏远收件地址,可能另需3至4周。如需更快速配送,请选择空运以及

9.1.3 陆运

(a) 陆运服务仅适用于英国境内订单,预计自发件地址取件日起配送时间为1至3个工作日。

9.2 各配送方式的适用条款及费用将根据收件地址、箱子数量和尺寸、监管要求以及当时服务状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9.3 选择任何配送方式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服务条款及任何适用于所选配送方式的附加条款的约束。所有预计配送时间仅供参考,可能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10. 特别指示

10.1 对于您在订单中提出的任何特别指示,我司将尽合理努力予以遵循。但若因可行性、实际可能性或商业合理性等原因无法予以执行,我司将保留自行决定不依据该指示履行订单的权利。对于因此导致订单未完全符合您特别指示的情况,我司及其代理人不承担任何退款、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责任。

11. 配送区域

11.1 通过使用服务,您确认并同意,对于英国境内特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威尔士、苏格兰及北爱尔兰)以及收件地址所示的其他国家的配送,可能因恶劣天气、交通拥堵、地理距离或不可抗力事件(定义见下文)等因素而产生配送延误或附加费用。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延误或额外费用,我司及其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收件与配送时间

12.1 我司负责自您提供的件地址取件您的包裹,并将其配送至您指定的收件地址。预计的取件与配送时间将在电子邮件中通知您,但实际时间可能因交通状况、人员不足、包裹数量及内容、海关手续、地理距离、天气情况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12.2 自包裹由英途仓库经企业合作伙伴提取后,您可通过电子邮件中我司提供的追踪号码查询配送状态(下称追踪信息”)。该追踪信息由我司的企业合作伙伴提供,虽然我司将尽力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对追踪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无误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您确认并同意,任何由电子邮件、我司的代理或追踪信息提供的预计配送时间均仅为参考,实际配送可能早于或晚于该预计时间,对此您将自行承担风险。

12.3 对于因我司的企业合作伙伴提供的追踪信息中存在的不准确、错误、遗漏或延误,或因实际配送时间与预计时间偏离而导致的任何直接、间接或附带损失、延误、损害或其他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仓储

13.1 仓储服务的最短期限为8)周。

13.2 在您使用司仓储服务的最初八(8)周内,每个包裹每周将收取£2的费用。此后,每个包裹每周将按£3的费率收费。该费用应从包裹从寄件人地址取件之日起开始累积,直至我们的代理收到收件人地址的通知并且已正式做出出货安排为止。

13.3 在包裹送达收件人地址之前,您必须全额支付所有适用的仓储和送达费用。

14. 价格与支付

14.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货币及金额均以英镑为计价单位,且所有应付款项均须以英镑支付。

14.2 您同意全额支付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扣减、抵销或扣留,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或其他金额,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14.3 您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Visa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我司保留在任何时间自行决定增减支付方式的权利。

14.4 我司不存储任何信用卡或其他支付信息。您应确保所选择的支付方式账户中有足够资金,以保证交易能够顺利完成。

15. 保险

15.1 我司将为每份订单提供最高限额为 £100 的免费基础保险(下称“基础保险”)。

15.2 根据您的需求,您可选择购买额外保险,保险额费率如下:

(a) 保险额 £200,额外费用 £20;

(b) 保险额 £400,额外费用 £40;

(c) 保险额 £600,额外费用 £60;

(d) 保险额 £1,000,额外费用 £100

(e) 保险额 £2,000,额外费用 £200。

15.3 根据本协议,每份订单的最高保险金额不得超过 £2,000。因此,无论单个物品或整个包裹的申报或实际价值如何,本公司对因包裹丢失、损坏或其他损害所承担的责任均严格最高限定为您所选择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

16. 责任限制

16.1 除非第 16.4 条另有规定,我司(包括其代理、员工、顾问及分包商)因下列任何原因对您承担的全部经济责任,总额均不得超过第 15 条规定的单个物品或整个包裹的申报价值、实际价值或所投保金额(以适用情形为准):

(a) 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b) 与本服务条款相关的任何陈述、声明或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过失)。

16.2 您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16.2.1 对于因您不当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或责任,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6.2.2 我司不对易碎物品的任何丢失、损坏或破损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器皿、陶瓷制品和电子设备;

16.2.3 我司对因提供服务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实际或潜在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霉菌、霉斑、真菌生长,或因磨损、逐渐老化、白蚁、昆虫侵害、害虫、霉变、生锈、空气压力、气候或温度极端波动、液体泄漏或容器中粉末溢出所致的损失或损害。您确认并同意,该等损失或损害不在本协议项第15条的保险保障范围内;

16.2.4 对于任何利润损失、业务中断、商誉损失或任何间接、特殊、后果性损失(包括纯经济损失),我司均不承担责任;

16.2.5 本协议项下因合同、侵权(包括疏忽或违反法定职责)、虚假陈述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连带责任,总赔偿额均以第 16.1 条规定的限额为准;以及

16.2.6 对于因延迟交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安排包裹交付或未能满足约定的出发或到达日期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我司的责任应严格限于赔偿,并且此类赔偿应由我司自行决定。

16.3 除本服务条款中明确规定外,所有由法律或普通法所隐含的保证、条件及其他条款,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均予以排除。

16.4 本服务条款不排除或限制我司对下列情形所承担的责任:

16.4.1 因本我司过失导致的死亡或人身伤害;以及

16.4.2 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

17. 免责声明

17.1 我司将采取商业上合理性和努力以维持服务的连续可用性,但不对服务的安全性、及时性、无错误、不中断或完全无缺陷(包括无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您承认,由于预定的系统维护、电子通讯中断或不可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服务可能会出现临时中断。

17.2 尽管我司致力于以专业态度并遵循行业最佳实践提供服务,但您同意:

17.2.1 本协议项下,我司的主要义务仅限于从件地址取件您的包裹,将其存放于英途仓库(如适用),并将包裹送达收件地址。除非另有书面明确约定,我司不对包裹或其物品上标示或附有姓名的任何个人的接收负责

17.2.2 我司无义务判断与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是否足以或适用于您的特定情况

17.2.3 对任何查询的回复均仅基于本公司现有知识和可用信息,其中可能包括已过时或不准确的数据

17.2.4 我司不保证服务或其交付方式一定能符合您的个人期望

17.2.5 我司保留在任何时间、全权决定修改、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的权利

17.2.6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我司将尽力与您取得联系,并征得您的同意后,再对包裹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移除、退回或其他替代处置措施我司保留在费用由您承担的前提下,直接对进行处理或处置的权利以及

17.2.7 未经您明确书面授权确认同意我司不得打开或擅自处理您的任何包裹。如您给予书面授权,您明确承认并接受,打开包裹的过程中存在固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包裹内物品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坏——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您同意因打开包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我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18. 超重

18.1 包裹到达英途仓库后,我司将对每件包裹进行称重,以核实其实际重量与您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运输包裹的总重量不得超过所选运输服务及方式适用的最大重量限制(下称最高重量限额”)。

18.2 若任何包裹的重量超过最高重量限额(下称超重包裹”),我司将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提供修正后的报价。因超重而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18.3 根据第17条规定,如发现超重包裹,经您事先同意,我司可:

(a) 开启超重包裹进行检验;同时

(b) 在不限制前述权利的前提下,将超出部分物品重新包装或转移至新的包裹中。

18.4 如果您不同意支付额外费用或拒绝同意开启及重新包装超重包裹,您须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后七(7)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如因此选择终止服务,所有相关费用由您承担,并且您可能仅获得部分退款(由我司全权决定)。

18.5 如确定任何超重包裹,您应根据第13条的规定承担仓储费用,该费用自确认超重包裹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第18.4条的规定,如您在三十(30)天内未予以回复,我司保留按第17条规定处置包裹及其内容物的权利,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进一步的责任。

18.6 虽然我司将以合理注意处理您的物品,但对于因本第18条采取的措施(包括重新包装、存储或处置超重包裹)所导致的物品损失、损害或毁损,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禁运物品

19.1 您确认并同意,服务不得用于运输或递送任何受适用法律禁止、限制、非法或受制裁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禁寄物品政策》中所列的物品(下称禁运物品”)。

19.2 您应自行确保通过服务运输的任何物品均符合英国及运输目的国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限制。

19.3 根据第17条规定,如我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的包裹内含有禁运物品,我司保留全权决定在取得您的同意下开启并检查包裹的权利。若我司依据第17条要求您提供同意进行检查而您拒绝,但我司仍有合理理由怀疑存在禁运物品,则我司保留拒绝、取消或终止交付及本协议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9.4 未遵守本第19条规定可能导致民事或刑事处罚,包括起诉,并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

20. 海关

20.1 您的包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包括海关在内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安全筛查与检查,该等检查可能包括开启包裹并检验其内容物,以确保符合海关及安全规定。对于因海关或相关政府部门措施而导致的包裹延误、没收或损坏,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20.1.1 因海关检查导致包裹被充公或处理时间延长;

20.1.2 因海关或相关政府部门向您征收罚款、费用或税费而引致的延误或包裹充公;

20.1.3 因包裹内存在或疑似存在禁运物品而导致的包裹充公或损坏。

20.2 为满足清关及安全要求,您同意并确认我司可能需要将您提供的信息(包括个人数据)披露给相关政府部门。

20.3 如海关当局要求提供额外信息或文件以完成清关,您应自费提供该等信息或文件。

20.4 您声明并保证,向我司和海关提供的所有陈述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发现任何信息虚假、误导或欺诈,您同意赔偿并使我司免受因此产生的任何索赔、责任、损失或费用的损害。

21. 错误订单、缺失或有缺陷物品

21.1 收到包裹后,如您发现任何不符之处(包括但不限于包裹或物品错误、缺失、瑕疵、遗失、损坏或其他状况异常),您须在收到包裹之日起7)日内,按照第1.3条中规定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我司。同时,您应提供照片证据及/或根据24.3.3条规定的其他必要信息,以便我司进行调查。

21.2 如经调查确认,您的包裹存在不符合约定状态或质量标准的情形,您有权依据第15条规定的相关保险范围,要求对受影响物品或包裹予以赔偿或退款。

22. 不可配送配送失败

22.1 我司保留在自行判断认为取件、处理或配送包裹不切实际、不合理或不安全时,拒绝执行上述操作的权利。此类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22.1.1 发件地址或收件地址被认定为不安全,或该地址的取件、处理或配送将危及我司和其代理的健康与安全;

22.1.2  在约定的服务时间,发件地址或收件地址无人接待;

22.1.3 包裹上所提供的地址不完整、不明确或以其他方式导致包裹无法配送;

22.1.4 取件、处理或配送包裹将导致违反本协议(例如,包裹中包含禁运物品)

23. 发货包裹的退回

23.1 如因包括但不限于包裹无法配送、被拒收、无人认领、未支付适用税费、内含禁运物品,或因您疏忽、遗漏或未遵守本服务条款而导致包裹退回,我司有权将该等包裹存放于我司的指定地点,最长仓储期限为三十(30)天。在此期间,对于包裹及其内容物的任何丢失、损毁或劣变,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3.2 我司将在最初的三十(30)天内根据第13条规定,向您收取仓储费用,直至包裹重新交付、被取回或按照本条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处置。

23.3 我司将在仓储期间采取合理措施联系您;若您未在仓储期内予以回应或领取包裹,我司保留自行全权处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包裹及其内容物的权利。因处置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抵扣您尚欠我司的款项,您亦明确放弃因该等处置行为向我司主张任何索赔的权利。

23.4 如您要求再次配送,则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装卸费及行政管理费)均由您承担。

23.5 对于您所欠我司的任何款项,我司对所持有、保管或控制的所有包裹及相关文件享有一般留置权。若存在未支付费用,我司有权在向您提供至少7)天面通知后,以您费用为代价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您的包裹。因您未按要求提货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将视为运费,您须在我司要求时立即支付。

24. 退款

24.1 任何因我司提供或同意提供的服务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索赔,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后7日内通知我司

(a) 您收到包裹之日(在该日,您确认包裹存在遗失、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或

(b) 若未收到包裹,则为您发现或应当合理发现引起该索赔之事件或情况之日。

24.2 关于订单取消,适用以下规定:

24.2.1 若取消发生在任何包装材料发出之前,我司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按照第24..3条规定退还所有预付款项;

24.2.2 若取消发生在包装材料(包括所有免费提供的包装材料)已发出之后,您同意任何退款将扣减相当于

(a) 包装材料相关的运费;以及

(b) 该包装材料价值等同的金额,除非这些材料依据第6.4条的规定予以退还若在这种情况下任何适用的包装材料费用将退还。

24.2.3 若取消发生在从件地址提取包裹之后但在企业合作伙伴提取之前,您仅可能获得部分退款,该退款将扣除提供服务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开支;

24.2.4 若取消请求在包裹已发给企业合作伙伴之后提出,则不予退款,且您视为放弃对订单配送的任何索赔。

24.3 如您有权根据本条款获得退款,您同意:

24.3.1 对于通过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的订单,退款将在取消之日起或退款处理日起十四(14)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原支付卡或以相同的在线支付方式(如Visa、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进行;

24.3.2 您可以通过第1.3条中规定的联系方式,或在提交退款请求时告知我司您首选的退款方式及相关退款详情。我司将在收到完整退款详情之日起十四(14)个工作日内处理退款

24.3.3 我司可能要求您提供额外信息或支持文件,如损坏物品的照片证据、修理估价、物品价值证明(包括收据)或其他合理要求的信息,以便处理退款;以及

24.3.4 在未能提供所需信息或文件的情况下,我司保留拒绝退款的权利。

24.4 若您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收到退款,请核实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或联系您的信用卡机构银行,因为处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如问题持续存在,请按照第1.3条规定的联系方式联系我司的客服

25. 终止

25.1 我司保留全权决定在任何理由下终止、暂停或删除您在英途网站的英途账户及您对英途网站及与订单相关服务的访问和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25.1.1 我司认定您对英途网站或服务的使用行为不符合规定;或

25.1.2 我司怀疑或发现您存在任何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活动或行为。

尽管上述规定,我司在终止您对英途网站及/或服务的访问前,可能会但无义务向您发出警告。

25.2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终止后应适用下列规定:

25.2.1 根据本协议授予的所有权利、许可及服务访问权限将立即终止;

25.2.2 终止不影响双方在终止生效前已累计的任何权利、责任或义务;以及

25.2.3 任何明确约定或依其性质应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条款,均应保持完全有效。

25.3 尽管本协议终止,您仍应负责完成所有未结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费用、税费、仓储费、处置费或其他类似费用。您同意及时与我司联系,以解决并最终结清所有未结事项。

26. 不可抗力

26.1 如果因超出我司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而导致我司未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此类超出我司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下称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我司的企业合作伙伴的行为或失误、罢工、公共设施、运输或通信网络故障、天灾(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暴动、叛乱、疾病爆发、流行病或大流行、破坏行为、骚乱、火灾、爆炸、风暴、洪水、事故、劳资纠纷、计算机系统非自愿故障、第三方行为,以及任何联邦、州或政府介入、司法或行政行动,或其他类似的、完全超出我司的控制且非因我司的过失或疏忽所致的情况。

26.2 我司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该事件消除后尽快恢复履约。但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天,我司保留在提前七(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您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27. 税费

27.1 您应独自负责遵守与服务相关的所有适用税收法律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因包裹的所有权、装载、卸载、运输或配送而由任何政府机构征收的税费、关税、征费或评估。

27.2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您须全额支付所有服务费用此类税费,且不得进行任何扣减、抵销或预扣。如法律要求进行扣减或预扣,您应确保支付给我司的金额等同于若未进行该等扣减或预扣时应支付的全额。

28. 第三方受益人

28.1 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仅授予您本人,未经我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视为授予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未经我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移、质押或处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8.2 本协议旨在仅惠及协议双方,特别是任何第三方均无权依据《1999年合同( 第 三 方权 利)法 》对本协议任何服务条款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

29. 完整协议

29.1 本协议构成您与我司之间就其标的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所有与之相关的、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或安排。

30. 禁止诋毁

30.1 您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平台(如 小红书、微信、照片墙 Instagram”) 脸书 Facebook”)、抖音(大陆版或国际版))、论坛、博客、新闻媒体、记者及评价平台)发布、传播或传达任何虚假、误导性或贬损我司我司的服务、员工或代理人的言论、评论或声明。

30.2 本条款不限制您在提供真实反馈或依法要求的情况下表达意见。

31. 语言

31.1 本协议以英文撰写。如本协议的英文版本与任何其他语言版本在解释上存在冲突或不一致,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32. 适用法律

32.1 本协议及因其构成、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纠纷(包括非合同性质的争议或索赔),应适用英国的法律,并依其予以解释。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您为其他司法管辖区居民,您仍应享有该管辖区法律所提供的任何强制性保护。

33. 管辖权

33.1 因本协议、其订立、履行或解释(包括非合同性质的争议或索赔)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应由英国的法院专属管辖。